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氨溶液生产线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氨溶液生产线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其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氨溶液生产线扩产项目
建设单位: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C-3地块厂区一期330乙类厂房
建设性质:扩建
生产规模:年产氨溶液10000吨

本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在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南厂区内一期330乙类厂房东面一层和二层内实施。目前,330乙类厂房东面一、二楼主要为铝电解电容器电解液生产线,为了本项目实施,将先拆除现有铝电解电容器电解液生产线设备,将铝电解电容器电解液生产线移至丙类厂房西面三四楼,并为氨溶液生产线新增配套的管道、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设施,部分依托现有的公用工程设施。

本项目氨溶液生产和灌装在330乙类厂房东面一层和二层内进行。液氨依托厂区现有的液氨罐组提供,液氨罐组内设有2台50m3液氨储罐,本项目不新增液氨储罐。调配好的氨水通过氨水泵注入槽车和包装桶。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C-3地块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881966971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明澈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富力丽港中心B栋504
联系人:谭工 邮箱:MCHJ2020@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文后附件。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