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3.5期溶剂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3.5期溶剂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其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3.5期溶剂扩产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C4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4.565223215°、北纬22.746012858°

建设规模: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3.5期溶剂扩产项目位于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三期厂内预留空地,不新增用地,总占地面积为7630m2,总建筑面积4985m2。项目生产规模为碳酸酯溶剂100000/年,联产乙二醇46267/年。年生产8000小时。新增劳动定员29人。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350286658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恒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      电话:0752-3939909    邮箱:314469756@qq.com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三号中信城市时代A5F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文后附件。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2022110日至2022121日)内,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

2022110